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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租房屋中介费需要再次缴纳吗

2024-05-21       浏览次数: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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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年4月,北京刘先生他通过房屋中介租下一房子。据了解,房子是由该中介公司与房主签订三年的租赁合同后,再租给刘先生的,中介公司和刘先生双方签订了1年合同,并收取了1个月1.2万元房租作为中介费。一年后,刘先生想续租,被中介公司通知“如续租还需再缴纳一遍中介费”。

  刘先生认为,自家也不是第一次租房了,从未听过续签还要再交中介费的,自己也从未接到任何来自中介公司对续签中介费的提醒。而对此,中介公司方面认为,合同已明确告知,消费者签字即知情和确认,中介公司的店里也有告示。

  律师观点:租客缴纳租房中介费,是由于房屋中介机构介绍租客与房东取得联系,通过中介提供居间服务而促成签约,并获取报酬佣金。中介本身所起到的作用就是沟通房东与租客之间的租赁信息,如再次续约,租客与房东信息没有变化,没有中介介入的必要。澎湃东区售楼部的小编听到律师这样说道。

  疑问:续租交中介费写入合同了,怎么办?续租再交一次中介费,对租户来说属于重要义务和加重责任条款。

  本案中中介公司的做法涉嫌利用格式合同,加重刘先生的义务。澎湃东区售楼部的小编查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而且《合同法》也规定,居间人有如实报告义务,有故意隐患、损害租户利益的情况,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介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其加重对方责任的条款,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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