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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过低,被拆迁人如何维权?

2024-05-21       浏览次数: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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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房屋拆迁中,如果补偿金过低,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根据现有情况,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补偿金过低,合著花园售楼部小编应先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及相关材料,拒绝拆迁。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第一、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过低,被拆迁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维权:

  1、拆迁开始时,被拆迁人必须注意收集被拆迁人和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

  包括:拆迁通知书、被拆迁地块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合著花园售楼部小编谁是拆迁单位、农村房屋拆迁资格证、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份内部文件(拆迁方案、土地利用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其中,有两份内部文件需要提交政府进行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他们还需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的实施细则或办法。

  2、必要时,应将补偿谈判记录为证据

  拆迁通知发布后,拆迁公司发现被拆迁人协商的,被拆迁人应当要求其出具委托书,并要求其出示工作证明和拆迁人员资格证明。因为拆迁很可能利用社会闲散人员来威胁拆迁。在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必要时做好记录,“这些话可以作为今后协商获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一些拆迁户没有固定的证据,难以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在与拆迁办工作人员沟通时,必要时做好记录,“这些话可以作为今后协商获得重要补偿的信息线索。一些拆迁户没有固定的证据,难以证明对方的口头承诺。”。

  3、房屋评估报告不符合实际要求

  评估公司人员上门时,被拆迁人还应要求其出示相应评估公司的资质和工作证明。在估价报告中,“如与房屋实际面积、装修、层高不符,应提出疑问,让估价人员详细记录,必要时请其重新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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