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利率没有统一的标准,因贷款时间、城市、银行及借款人情况的不同而异。
了解二手房贷款利率标准前,有必要先了解房贷利率的构成。
2019年10月8日后,银行开始采用新方式计算房贷利率,从以前的“基准利率×(1±浮动百分比)”变为“LPR+基点”。
简单点理解,现在包括二手房和新房在内的房贷利率由“LPR”和“基点”两部分构成。
作为房贷利率的两大构成部分,LPR和基点会因贷款时间、城市、银行及借款人情况的不同而异。
1.LPR因贷款时间的差异,有可能会产生差异。
每个月的20日,央行都会刷新一次1年期和5年期LPR。刷新后,LPR有可能与上个月一致,也有可能上调或下调。
例如:2020年3月20日五年期LPR为4.75%,4月20日LPR刷新后,五年期LPR下调为4.65%,而5月20日刷新的LPR,则维持前值不变,即与4月20日一样。
将上面各月的LPR代入房贷利率构成公式,3月20-4月19日二手房贷利率是4.75%+基点,4月20日至5月是4.65%+基点。
可见,在不同的贷款时间,二手房贷款利率中的LPR可能有差异。
2.增加的基点因城市、银行及借款人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⑴ 因城市的不同,基点有差异。
每月的房贷利率构成中,LPR是全国一致,各城市均是以央行最近一个月公布的LPR为准,但基点作为房地产市场长效调控工具之一,会因城而异。
房价升幅过大、楼市调控力度大的城市,在LPR的基础上增加的基点就会高,房价比较稳定的城市,增加的基点则相对低些。
以2020年4月份为例,南宁首套平均房贷利率为5.91%,二套房贷平均利率为6.16%,而厦门首套和二套房贷平均利率则分别为4.95%和5.45%。